南京职工医保要交多少年最新消息
南京医保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退休后,在职期间已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男满30年、女满25年,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10年。办理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或参保个人应按规定一次性补足贫困年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员工重大疾病保险福利: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定为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现暂定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计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措施如下:
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支付60%;4万元至6万元部分为65%;6万元至8万元部分为70%;8万元至10万元,支付75%;超过10万元的部分支付80%。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后,享受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0000元,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