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伤认定程序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程度组织的技术等级鉴定。
自理障碍的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即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程度组织的技术等级鉴定。
自理障碍的程度可分为三级,即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
所有的工伤都需要鉴定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PS:换句话说,只有在职工因工致残,影响其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才应当对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劳动者只是轻伤,不影响其劳动能力,则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何申请鉴定?
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首次因工负伤,应当向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职工的工伤证明和医疗救治的相关资料。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后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受理重新鉴定申请。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裙楼9号门、10号门社保服务中心大厅。
未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职工工伤经过治疗相对稳定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相关待遇的前提。只有评定了伤残等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