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多层加装电梯

南充一中2022-08-16  9

宜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流程

宜兴现房加装电梯申请流程

一、适用的对象

现房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有合法权属证书,未纳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未配备电梯的非单产权房屋。现有房屋加装电梯遵循“充分协商、自愿申请、政府支持、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申请流程

(一)所有人的申请

1.现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应当经本幢或者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有意占用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业主同意。

2.现有房屋加装电梯的,应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噪音、交通的不利影响;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与权益受损业主协商并征得权益受损业主同意,形成书面同意或者补偿方案。

3.申请增加电梯的业主应当就下列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①增加电梯楼设计方案;

(2)增加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和分摊方案;

③电梯运行、维护、保险、检验和维修以及大修和更新方案的费用分摊;

④识别电梯使用者;

⑤权益受损业主协商同意的赔偿方案或资料;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业主协商决定的其他事项。

注:

①业主可根据楼层、面积等因素分摊资金,分摊比例由所有出资的业主协商确定。

(2)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的相关费用。具体规定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3)现有房屋的原房改单位可以投资增设电梯。

(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电梯救援通道、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和标准

本楼所有人或本单位投资增设电梯的所有人是既有住宅电梯工程的建造者(以下简称建造者),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建筑商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加建电梯的相关手续。建设方可以在本楼栋或单元内选择1-2名业主作为代理,也可以选择原房改单位、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代理。建造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建设人应当将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和设计方案在拟增设电梯的物业区域和本楼或者本单元主要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关于公示情况,建设方形成公示报告。公示期间收到书面异议的,建设方应当与异议方充分协商,并在公示报告中注明与异议方协商的情况。

(3)公示后,现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由建设单位向所在镇(园区、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宜兴市现有房屋加装电梯申请表。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③建筑设计平面图一式两份(包括总平面图、间距分析、建筑图、施工图)。

④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说明。

⑤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并附上电梯所有人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登记证明复印件。

⑥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书面协议。

⑦公示报告及与相关业主协商的书面材料。

⑧其他法律材料。

注:上述① ~ ⑦项规定的材料需由居委会、原房改单位、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等第三方见证或公证,并出具见证意见或公证证明。

(四)镇(园区、街道)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住建、消防、公用事业、供电、燃气、相关管线等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和论证。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操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办理审批手续。

现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操作流程由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5)电梯安装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书面告知宜兴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电梯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向具有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监督检验,并提交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机房(机房)和井道布局等技术资料。未经监督检查的,不得交付使用。

电梯安装完成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向电梯使用单位移交质量合格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并免费提供不少于一年的日常维护保养。各镇(园区、街道)要指导建设者协调好电梯的后期维护和使用。

(六)电梯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电梯投入使用前,电梯使用人应当向宜兴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置于电梯显著位置。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指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并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本市鼓励和支持现有房屋加装电梯。我市符合《宜兴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暂行办法》的,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给予财政补贴。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注:因增加电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允许办理权属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时,受让人享有并承担原产权人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20312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