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业主不同意怎么办?
业主不同意老旧小区安装电梯
一、政策规定
根据《无锡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应当经本幢或者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个三分之二原则的实施,可以绕过一部分业主。
有几种情况必须咨询相关业主,包括:
1.电梯占用业主专用部分或者直接附着在专用部分外墙。
2.业主门窗空的垂直范围被增设的电梯挡住。
3.由于增加了电梯,日照时间明显缩短。
4.增设电梯后,必要通道的交通功能减弱,没有其他通道可用。
正常情况下,这个单元的所有业主都应该同意增加电梯。
二。解决方案
根据《无锡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遵循“充分协商、自愿申请、政府支持、确保安全”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和矛盾协调。确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与权益受损的业主协商,形成书面赔偿方案。
在小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业主应向小区提交书面意见。如在公示期内收到书面异议,建设方应在社区见证下与异议方充分协商,形成异议协商记录,社区应在公示报告中明确与异议方的协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