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条件
1、申请 " 先落户,再就业 "
45周岁以下非本市户籍的境内居民,有意在无锡发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1)留学归国人员,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3)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具有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二。处理过程
(1)声明
1.申请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https://RS . jshrss . Jiangsu . gov . cn/index/)。
※注意: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请使用office2007或以上版本或WPS确认文件编辑功能。
2。地区是无锡
3.选择“个人事务”中的“人才和人事”栏
4.在“人才引进落户”中选择“先落户后就业”,点击“申报”
5.声明“先落户再就业”。首先,完成网上承诺。然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报。首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人才引进类别,然后点击右侧的“材料上传”按钮。根据提示,上传各种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完成申报。
申请人选择居住地时,按照本市人力资源市场有房户、直系亲属、集体户的居住顺序确定。
(2)询问
1.进入“个人中心”,在“我的文档”下,点击“处理中”查看处理进度,点击“已完成”得到处理结果。
2.点击“已完成”,选择已申报的直接结算业务,点击“查看进度”,查看处理结果和意见。
第三,打印结算联系单。
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可直接在网上打印结算联系单,进入个人中心-已完成,选择已批准的就业前结算申请,点击“查看办理证件详情”进入页面,再点击右上角的“打印结算联系单”按钮。打印后按照落户联系单提示,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打印落户联系单进入个人中心—“已完成”,选择已批准的就业前落户申请,点击“查看落户详情”进入页面,再点击右上角的“打印落户联系单”按钮完成打印。
申请人持《落户联系单》等证明材料(详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迁入户口。
如需落户无锡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流程>: gt gt gt gt
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电话:0510-82829624。
无锡人力资源市场集体账户:无锡广瑞路2号,默认为上马墩派出所。
申请准迁证
然后,持落户联系单、身份证、户口本(被拆迁人户口首页、内页)等到落户地相应区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准迁证。
请点击各区行政中心公安窗口的地址和电话(建议咨询电话咨询窗口确认材料后再办理)
如果是在自己的房产落户,需要带房产证原件。
如果落户在公司集体户,需要提供公司验收证明。详情请参阅:
公司验收证书模板如下(加盖公司公章)
在我老家派出所办理迁户手续
外省户籍:持准迁证到家乡所在派出所办理迁户手续(可以先咨询家乡派出所,也可以亲戚朋友帮你办理)
江苏省户籍:办理准迁证可以直接选择一站式服务。你不用回老家。一般你会在一周左右(时间根据每个人的情况仅供参考)打电话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和户口本。
派出所办理户口本、身份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迁证、迁证到
属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当场办理户口本)。注:16周岁以上人员更换身份证,采集其户籍信息中的图像,应亲自到场;欲了解无锡其他结算方式的更多条件和详情,请点击
"
直接结算"详细流程>: gt gt gt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