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退伍军人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无锡退伍军人(含转业干部、退休人员)落户政策
接受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 ~ 11:30,下午14:00 ~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期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
5个工作日
处理地点:
市外户籍准入业务实行两级户籍窗口(落户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区县政务大厅公安户籍窗口)受理自由选择模式。申请人可根据道路远近和诉求选择到当地派出所或区级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电话:
市区:8222133,江阴:86826152,宜兴:87977193
程序和条件:
材料齐全的,当地派出所先恢复退役士兵户口登记,再按随迁政策将随迁家属及子女登记户口。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印制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法律依据: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户籍登记规定》的通知(锡202036号),政策内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含无锡市、江阴市、宜兴市):经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批准的军队离休人员(含转业干部、退休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申请材料:
1.退役军人户口注销证明。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或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3.县级以上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安置联系单。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5.流动人员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