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伤赔偿办理指南
一、工伤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人们因履行职责而遭受意外伤害,如暴力:
4.患有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曾在部队服役的职工,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二。处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受伤员工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
注: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处理过程
提交相应材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工伤认定调查核实——中止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