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优购房申请政策
申请人
已在高新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的本科、硕士人才,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区无自有住房且一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在高新区就业创业,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无自有住房,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紧缺。
本办法实施后,申请人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过户至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再离婚的,不再拥有自己的住房,待该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资格。
一名申请人及其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家庭”)只享受一次购房优惠政策。
住房供应
苏州高新区优秀人才购房政策首先在狮山街道试点,后来视市场情况推广到其他板块。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应当在项目现价备案后、预(销)售许可前,选择不超过当期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40%的优秀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