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续签办理材料
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持证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或警区办理签注:
1.居住证原件;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应当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本人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
三、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四。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申请合法稳定就业的,应当提供以下信息之一:
(一)营业执照;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申请人申请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之一:
(一)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产权证明;
(3)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酒店等出具的购房合同或住宿证明。
3。如果以继续学习为由处理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以下信息之一:
(1)学生证;
(2)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其他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