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医保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起付线是指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即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先由本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按规定和比例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01,特殊慢性病门诊起付标准
目前,全区确定冠心病等29种疾病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其中城乡居民高血压(非高危人群)、高血压(高危人群)、糖尿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10元/人/月支付;其他门诊特殊慢性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20元/人/月,从基金支付总额中扣除。
02,住院起付标准
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