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中区投靠亲属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办理地点)
西宁亲属落户指南
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落户。
1.配偶中的一方寻求庇护。
2.未婚子女求助父母。
3.父母转向他们的孩子。
4.父母双亡投靠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的非直系亲属和社会福利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养的弃婴、孤儿。
加工材料: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无工作证明(配偶为城镇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的就业登记机关或社保部门出具无工作证明、失业证或与西宁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成年子女未婚证明(随行子女已达到结婚年龄的,由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业局出具未婚证明和无工作证明);
4.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
5.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母(父)子(女)关系证明;
6.无工作证明(无户籍所在地就业登记机关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失业证或与西宁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户口规范化注销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孤儿证明;
8.收养的,应出具民政部门的收养证明或公证书;寄养的,应当出具寄养协议和公正机关的公证书。
地址:西宁市公安局户籍窗口(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3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点,下午2.30至6点。
咨询电话: (0971) 8251610。
【/s2/】办理流程:【/s2/】材料由分局户籍窗口受理整理,经公安分局主管局长审批后,报市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