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医保管理中心

干货是什么意思2022-08-15  3

桂林市医疗机构办理医保定点的流程

(一)提交申请。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桂林市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即时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中心将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医疗机构一次性补正。

(二)综合评价。中心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书面或现场评估。评估小组成员由医疗保障、医疗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自申请材料受理之日起,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医疗机构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评审期。评估内容包括:

1.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明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

2.查看医生、护士、药学和医技人员的执业信息和医师首次注册信息;

3.检查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诊断、治疗、手术、住院、药品储存与配送、放射检查等基础设施、仪器设备;

4.检查与医疗保险政策相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以及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的评价结果;

5.查看医保相关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是否具备网上直接结算的条件。

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告知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通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审。评价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3)公告。对通过评审的,中心将纳入签订医疗保险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谈判、协商和安装信息系统。公示无异议后,中心与医疗机构协商签订医保协议。达成协议的,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安装医保信息系统。

(5)签订医疗保险协议。医保信息系统安装后正常运行的医疗机构,中心与其签订医保协议。

(六)信息的公布。中心向社会公布已签订医疗保险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包括其名称和地址,供参保人选择。

(详见附件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材料及评估表》)

附件1。定点医疗机构需提交申请材料(202107、广西医保中心4号文件标准后使用)。压缩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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