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证补办流程
更换流程: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相应的身份证件和材料;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当着监誓员的面填写并按手印;
(3)婚姻登记官须担任监誓员,并在“监誓员”一栏内签署;
(4)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提交双方近期同色半身免冠照片3张2寸;申请补领离婚证的一方提交近期2寸单人半身免冠同色证件照两张。
(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件、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等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补领条件的,填写《补领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补发的婚姻登记证应当根据补发原因在备注栏注明以下内容:
“结婚证丢了,就补办这个证。XXX年XXX月XXX日”;
“结婚证损坏了,这个证要补办。XXX年XXX月XXX日”;
“结婚证信息更正,此证补办。XXX年XXX月XXX日”。
(6)婚姻登记证填写完毕后,婚姻登记员应当认真核对、查验;如果打印或书写错误,或证书被污染或损坏,应丢弃证书并重新填写。
(七)补办婚姻登记证时,婚姻登记员应当要求当事人核对姓名和出生日期,并见证当事人在《补办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单》的“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栏内亲自签名,根据指纹和书写日期向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