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习生工伤认定后的补助费用怎么支付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青岛市非劳动关系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障办法(试行)》:
根据本办法,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从业人员被认定为工伤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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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