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1.女职工生育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女性雇员的生育津贴;
3.男性雇员的护理假期津贴;
4.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与生育保险待遇有关的其他费用。
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产褥期因内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分娩并发症等,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限额支付,不超过限额支付,在限额内据实支付。具体定额标准有:
1.产前产后门诊检查费合计1000元。
2.正常分娩支付3000元,剖宫产支付5000元,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或节育手术支付800元,超过4个月流产支付1200元。
4.实行计划生育绝育的职工,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限量支付,最高不超过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