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便宜多少钱
政府投资(筹集)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租金核减执行租金管理。
对政府投资(筹集)的公租房的低收入、中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承租家庭分别按照标准租金缴纳。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市政府认定的各类人才以及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人员租住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缴纳标准租金的70%。
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含物业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动态管理。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建设运营成本等因素,核定并调整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
公租房租金(含物业管理费)统一按建筑面积收取。申请政府投资建(养)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已拥有自有产权或租住公租房的,其住房面积应与已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合并计算租金:总建筑面积超过45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8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租金价格适用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
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参照政府指导价,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