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转入处理条件:
下列人员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参保后,可以申请将外省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市:
50岁以下的男性和40岁以下的女性;
(二)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户籍;
(3)待遇领取地为本市工作人员;
(四)本市工作人员的延期缴费;
(五)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本市的人员。
转入本市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
转出处理条件:
参保人员从本市流动到外省市参保;
天津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外省市的,应当向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