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保险转入申请流程
1.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的,在本市缴纳就业保险费后,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可直接或通过工作单位向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接续,并提供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续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发放和转移资金。
3.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资金和信息表后,办理延续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