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积金缴存比例
西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5%-12%,个人5%-12%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
特别说明:开通网上大厅的缴存单位凭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后并加盖公章(纸质)和一份工资表到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进行审核。经审核,缴存单位登录西宁住房公积金网站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基数调整;未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凭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后并加盖公章的缴存书(纸质)一式两份、工资表一份、月缴存额调整模板电子版到归集业务受理点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