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积金缴存额度及利率
存款限额
职工缴费额和单位缴费额以元为单位计算,元以下四舍五入或分元(只能选其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由现行的1500元调整为1700元。
存款比率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
为了方便存款单位,今年与往年有很大不同。开通网点大厅的存款单位进行基数调整时,不需要到业务受理点进行基数审核,可以直接在网点大厅完成基数调整工作。未开通网厅的单位,需携带2020年1月工资单、《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汇缴清算书》(调整后)纸质版一式两份、《月缴存额调整模板》电子版到就近的公积金归集业务受理点申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