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保一体化文件

四绝日2022-08-14  6

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社保热点问答

单位文章

1。公司有新员工错过了10月份的报告期。他们可以办理就业保险手续吗?

A: 可以补办。参保单位未及时办理新职工参保手续的,单位可在10月11日省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后,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或相应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补充申报手续,在11月征缴期间一并征缴。

2、公司有员工离职,错过了10月份的报告期,没来得及办理终止工作和保险的手续。他们能重新发行它们吗?

答:可以补办。参保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离职手续的,可以先行赔付。10月11日省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后,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或在相应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补办职工离职人数减少手续。

3、参保单位因账户资金不足,未能在9月18日18: 00前扣除社会保险费。平台上线后会补吗?

答:会补的。参保单位9月份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0月份由税务部门进行补缴。

4、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在苏州切换到网上后,网上办理业务的原企业CA还能用吗?

答:只有在线更新或更换后才能使用。江苏省整合平台上线后,原持有苏州CA的网报企业用户,在线更新或更换原CA后,可继续使用原CA登录省平台网厅,原单位信息将无缝迁移至省平台。

CA更新或更换流程详见苏州市人社局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www.suzhouca.com相关栏目。

省网信办大厅的登录界面也会提供CA FAQ指导。苏州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话:0512-81876166

如果不及时更新或更换,将无法通过CA在省系统进行业务联网。

个人物品

1、灵活就业参保人错过了9月份养老保险的申报期,可以补办吗?怎么补办?

答:可以补办。10月11日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先在就业登记地所在社区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再到自主选择的委托代扣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缴费。

2、9月15日17: 00前因账户资金不足未扣除灵活就业被保险人的养老保险费。我该怎么办?

回答:10月11日以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自行选择的委托代扣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方式补缴养老保险费。

3、被保险人在9月底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9月20日之前,他必须经过退休福利的审批。10月份回来会影响他的退休待遇吗?

答:否10月11日后,养老保险待遇核定,退休后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4、业务系统关闭。10月份的养老金会正常发放吗?

答:是的。系统切换不影响10月份养老金正常发放。

5、9月18日自助打印的参保职工社保证明,还能继续验证吗?

回答:截止2022年3月19日17: 00,苏州市社保中心网站职工社保证明、苏州市区社会保险待遇(收入)证明自助验证栏目、单位保险证明自助验证栏目正常服务,只提供2021年9月20日17: 00前打印的剩余有效期为6个月的保险证明进行验证。

6、本人目前在苏州参保,想在业务系统关闭期间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到广州。我能处理吗?我该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但是业务受理是在平台切换上线之后。业务系统关闭期间,跨省流动就业需要转移企业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可通过“掌上12333”APP、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含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微信官方账号)申请。

苏州市城镇社保经办机构将于10月11日省级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后受理申请。请理解,耐心等待。

7、业务系统关闭时,可以登录苏州人社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更改社发账号和社管信息吗?

回答:因省综合信息系统切换上线,9月20日17: 00后无法通过苏州人社微信官方账号办理社保中心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查询、社会账号变更、社会管理信息变更。具体省级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后,即2021年10月11日起,进行线下办理,办理渠道为“到所居住的社区”。

8、业务系统关停期间,是否可以报销家外企业退休人员体检费用,接收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

答:因省综合信息系统已切换上线,9月20日17: 00起暂停境外企业退休人员体检费用报销业务和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业务。直至2021年10月11日,省级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后,开始受理。

9、业务系统切换到线上期间,如何进行医保的咨询?

回答:因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不再承担苏州市医疗保险经办职能,一直由苏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

网上切换涉及的医疗保险业务事宜,请咨询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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