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宅征收搬迁奖励金是多少
1.在宣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被征收人和直管公房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搬迁的,仅选择货币补偿并放弃购买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000元。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平方米不超过2000元的签约搬迁奖励标准。
2.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被征收人和直管公房承租人选择购买安置房。在合同期限内搬迁的,购买安置房的优惠幅度可提高不超过10%,并在补偿方案中明确优惠幅度。
3.被征收人与宣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直管公房承租人自征收签约期首日起45日内完成搬迁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迁奖励费。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结合签约期限,奖励费用按下列规定执行:
(1)签约期第一天起30天内,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搬迁奖励,不足5万元的补偿达到5万元;
(2)自第31日起40日内完成搬迁并办理交接手续的,以第(1)项确定的提前搬迁奖励费金额为基数,每日减少5%。
(3)第41天至第45天完成搬迁并办理交接手续的,以第(1)项确定的提前搬迁奖励费金额为基数,每日减少10%。第45天提前搬迁奖励费与第45天相同。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次性提前搬迁奖励标准。
南京各区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一样。具体赔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