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指南(条件+流程)
2020年4月29日更新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指南:
适用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250g及以上的民用无人机。
民用无人机定义: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UAV)是指不由机载飞行员操纵,自带飞行控制系统,从事非军事、警务和海关任务的航空器空。包括无人空模型、无人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注册时间:
自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空申请账号。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在系统中填写其所有产品,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系统中登记个人和产品信息,并将系统给出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2017年8月31日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完成实名登记,方可操作无人机。
2017年8月31日后,未按本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登记的民用无人机,将影响其后续使用,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