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伤残赔偿标准

鹅肉怎么做好吃2022-08-13  7

佛山工伤赔偿标准一览

医疗补偿标准

1.工伤医疗费用和其他住院费用

(一)医疗费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当地出差标准的70%由本单位支付。根据我市《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说明》,每天30元由用人单位支付70%。

(三)经批准异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支付。

伤残赔偿标准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拐杖等康复器械,或者康复器械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指定的康复器械组装机构进行评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一次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致残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认定为1-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3。工伤保险金申请(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职工。

4。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时不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

死亡赔偿金标准

丧葬费:6个月。佛山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亲属抚恤金:以死亡职工工资为基数,配偶40%,其他亲属30%(丧偶老人或孤儿10%)。

一次性死亡补助金:48个月至60个月为惠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提示:伤残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费补偿;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带薪停工期满后死亡,其亲属可获得丧葬费和亲属抚恤金补偿。

处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核批准待遇的发放。

处理地点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

邮政编码:528000

FaxNo。: 0757-82981110

办公时间:每月1日至25日(节假日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

办理工伤保险的期限和费用

处理时间:20个工作日

手续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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