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参保条件
员工:
1.佛山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用人单位均可办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登记;)
2.佛山市户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城市居民:1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居民。
2.在校学生。
3.符合条件的在本市(含港澳台)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民工夫妻任何一方在本市缴纳医保满一年,子女均可办理。
4.灵活的员工
属于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取得我省户籍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含)的;
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
佛山是最后一个参保且实际缴纳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5年的地方。
非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实际缴纳年限累计满10年;
佛山是最后一个参保且实际缴纳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5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