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怎么继承处理?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权不得转让、继承和赠与。承租人死亡的,登记在册的共住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租住至合同期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共同居民应当腾退住房。
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可以有共住人吗?
答:可以,因居住或者医疗需要,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住户的直系亲属和必要的护理人员需要在住房内共同居住的,应当在入住前将相关信息告知运营单位。运营单位应当对许可同居进行登记,并进行日常监管。
公租房可以交换吗?
答:可以,允许住房面积与申请家庭人数相匹配或自愿承诺接受低于家庭人数标准房源的租户协商调换承租的公租房。交换前,经营单位应审查并办理租赁合同变更手续。房屋交换指南和程序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