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保险支付条件
(一)具有东莞市户籍
(2)201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出生后7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
参与流程带上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到居委会投保。
治疗范围
(1)201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
(2)符合投保条件,在出生后7个月内(自出生后次月1日起计算,含7个月)办理完投保手续并一次性缴纳出生之日至投保时的相关费用(指本金)。
(3)从出生到投保所发生的住院和特定门诊费用。
(4)符合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报销时间
对于出生后7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到参保前发生的住院和特定门诊费用报销时间为费用支付成功之日起一年,并携带医疗资料回社保机构申请。
注:新生儿住院报销不能当场结算,只好由社保局报销。任何超过一年的都不会被接受。
报销材料
(1)住院费用收据(发票)原件1份;
(2)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3)医疗收费汇总表原件1份(非定点医院提供);
(4)病历首页复印件1份;
(5)入院记录复印件1份;
(6)出院小结1份;
(7)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信息确认函原件1份(限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社保登记);
(8)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9)代理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双方,允许他人代理时);
(10)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仅限本人社保卡无金融功能的情况);
(11)商业保险或民事赔偿结果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