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年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吗?
2021年四川还能申请失业救济金吗?
近日,成都人社发布继续实施减负稳岗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关于未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定岗位回报和失业补贴政策
根据川人社发[2021]14号文件规定,实行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定回归政策,要求2020年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应支付1年以上;继续实施失业补贴政策,要求2020年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支付24个月以上。因我市2020年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不足一年,为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结合我市就业情况和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经市政府批准,2021年我市不再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和失业补贴稳定返还政策。
四川实施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政策。
2021年1月1日以后,已满和
的参保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可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结合我省基金支撑能力,失业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的40%。失业救济金只能申领一次。2020年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储备不超过24个月,可根据当地就业情况和基金支付能力自主确定失业补贴政策。2021年5月,人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减负稳岗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明确规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发放失业补贴;参保未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覆盖范围为2021年1月1日后新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基金上年累计结余不满2年的省份,可结合当地就业情况和基金支付能力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保单接受期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
符合条件的失业参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