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舜发于畎亩之中2022-08-13  5

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办发〔2021〕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区域内取得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新型职业农民。

第三条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补贴标准

第四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初始期为申请人在我市取得中级或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当月。补贴期限为5年。

第五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年发放,标准为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60%×12%/月。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六条自愿声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常年申报。

申请人于当年12月31日前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或长沙人才APP填写申请信息,生成《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表》,下载打印,并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申请平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申请材料:申请表、身份证、社保卡;用人单位申请材料: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账号。

第七条集中审计。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每年第一季度通过平台匹配参保数据和农业农村局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信息,审核上一年度申请对象,提出符合条件的名单。

第八条公示确认。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各区县(市)上报审批的缴费补贴名单,并在市级媒体上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第九条资金拨付。无异议的,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一经查实,将取消虚假申报对象资格,依法追回补贴资金,并纳入诚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主管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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