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车船税缴纳范围
[支付范围]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税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其中,管理人是指对车船有管理权或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收取保险费时应当依法征收车船税,并出具征收凭证。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六个税目: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摩托车、船舶。其中,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分为七个子目,商用车分为两个子目:乘用车和卡车,其他车辆分为两个子目:特种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船舶分为两个子目:机动船和游艇,挂车和摩托车单独列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报送期限和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根据实际需要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纳税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
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