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规定,确定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的具体办法是: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年满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退休年龄可按50周岁执行;工人50岁时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为55岁。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做过工人,但退休前回到管理岗位,退休年龄55岁。
具有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的,退休年龄为55岁;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年满50周岁。曾经是工人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应当为50周岁。
从企业退休的女职工,原则上按退休时的职务认定。根据我的申请,提前退休的期限也可视为在工人岗位上的时间。
女职工在原县级以上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灵活就业并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退休时可参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和灵活就业期间,根据本人申请,可视为在劳动者岗位上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