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个体工商户的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和我省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规定申请退休。
其中,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前在县级以上国有集体企业工作并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女职工,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和灵活就业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自己申请,退休年龄可以是50岁。
以原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保险费,退休前进入企业的女职工,在企业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有关企业女职工的规定执行;不足10年的,退休年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执行(即5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