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育津贴咨询电话
青岛生育津贴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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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58659920
西海岸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86977581
即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88512393
胶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82212393;0532-82201053
平度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88373839
莱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66030320
保税区社保中心:0532-8676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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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时,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已参保但连续缴费不满一年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发职工生育津贴。
中央实施生育三孩政策后,青岛市尽快将符合条件生育三孩的相关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按时足额发放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
注:符合上述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时,需要在生育前提前办理生育服务手册,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未及时办理生育服务手册的,可以先联系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相关材料后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