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育津贴查询

非黑即白2022-08-13  5

青岛市生育津贴咨询电话

青岛生育津贴咨询电话

南副中心:0532-85971819

市北分中心:0532-83625130

李沧支行:0532-87050115

崂山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88997557

城阳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58659920

西海岸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86977581

即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88512393

胶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82212393;0532-82201053

平度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88373839

莱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0532-66030320

保税区社保中心:0532-8676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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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时,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已参保但连续缴费不满一年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发职工生育津贴。

中央实施生育三孩政策后,青岛市尽快将符合条件生育三孩的相关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按时足额发放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

注:符合上述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时,需要在生育前提前办理生育服务手册,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未及时办理生育服务手册的,可以先联系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相关材料后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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