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扩大疫情防控背景下帮扶企业稳岗政策的受益面, 根据《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网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2020〕4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网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2021〕4号)精神,2022年,松江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采取备案、组织培训、再申请补贴的方式,
一、适用范围
(1)申报单位:松江区有税收征管关系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用人单位。
(二)培训内容: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在线职业培训(参照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主要经营范围)。每个项目总培训课程不少于24小时(1080分钟),每节课不少于45分钟,不含答题、辅导、测评、测试时间。
(3)培训对象:单位实际从业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派遣机构只能申报本单位实际聘用的员工的培训需求。被派遣劳动者应当由实际用人单位申报其培训需求。
二。培训平台
在线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应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2020〕395号)文件中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
整个在线培训过程应记录在平台数据系统中。培训过程包括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辅导、测评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学员必须在实名注册系统注册,实名注册系统包括其真实姓名、手机号或身份证号。
自有平台:用人单位使用自有平台或自研平台(含总公司或母公司自有或自研平台)组织培训的,需提交《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承诺书;如果使用总公司或母公司的平台开展培训,需要再提交一份与上级单位的隶属关系证明。
第三方培训平台: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培训平台开展培训的,需提供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信息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相关文件的网络培训平台检测结果报告(用人单位选择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培训的除外,名单见附件3)。
三。培训申请流程
(有关更多信息和材料,请参考工作说明)
(一)备案和报告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通过人社自助办理系统即“慧企令办”在线办理。
(2)培训实施
单位应完成培训(包括答题、测试等。)已通过备案确认的项目,在备案期内;如果无法在备案的培训期内实施并完成培训,需提交说明,并提供充分的理由。自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未组织实施并完成培训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培训。如仍有培训需求,需重新办理备案。
(三)资金申请
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网上培训备案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备案确定的培训项目完成培训课程。
培训结束后,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培训项目,将参加培训的学员信息导入人社自助办理系统。并在实际完成培训后1个月内提交补贴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补贴。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管理部门将委托第三方对企业在线培训进行监管(需提供在线培训平台相关用户权限)。
四。补贴标准
受疫情影响企业员工在线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培训项目6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培训补贴(1个项目),同一员工、同一培训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补贴。
未缴纳上年度地方教育附加的企业,最高在线培训补贴10000元;上一年度缴纳地方教育附加的企业在线培训补贴最高额度为100万元(需提供完税凭证,含地方教育附加项目)。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
电话:67848587
电子邮件地址:sjjczypx@163.com
地址:松江区乐融东路2378号607室
注: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学员信息导入时间: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申请资助的截止日期:实际完成培训后1个月内。
下载资料的方法
注:本文图文信息来自松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