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报销流程
参保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并按医院规定提前缴纳押金。出院时支付个人费用,其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医院按规定结算。
门诊报销流程
首先,参保人到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挂号室挂号,出示社保卡、门诊处方、门诊病历等。申请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二、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立即作出是否受理门诊医疗报销的决定。经审核,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门诊就医报销;参保人员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工作人员将告知不予受理门诊医疗报销的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参保人应当配合工作人员核实身份信息。
四、门诊医疗报销,工作人员对符合结算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结算,参保人支付个人自付金额,领取相关单据;因系统故障等原因未办理现场结算的,工作人员将按照门诊零报告流程,告知参保人员在就诊后2个月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零报告。参保人不符合结算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办理现场结算的理由;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住院报销流程
一是参保人现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立即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参保人员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东莞市社会保险待遇退回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填写《东莞市社会保险、医疗、生育待遇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然后交参保人一份,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三。受理后,审查人员应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在承诺时限内给予答复。
四、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批准,部门流程结束;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或标准的,不予通过,并向参保人出具《东莞市医疗保障部分报销通知书》,告知参保人不予通过的理由;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东莞市医疗保障零星报销补充资料通知书》,提交申请人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