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社保补缴时间规定
雇主:2022年3月31日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申请人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到参保人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并及时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本息外,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3月31日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2021〕8号)精神,在成都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税务部门完成缴纳未按时缴纳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根据政策,逾期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