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莞城乡医保参保对象条件
以下人员参加本市居民医保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和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的非本地全日制在校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3.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1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非本市户籍子女(以下简称“中小学生”);
4.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1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已申领本市居住证的6周岁以下非户籍儿童;
5.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港澳台失业人员”)。
符合本市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的非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儿童,其缴费方式、两级财政补助分担和享受待遇标准参照港澳台无业人员,按《关于在东莞市实施港澳台省居民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