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转出流程

泡沫保温箱2022-08-12  7

2022年广州医保转移办理指南(转出+转入)

(一)医疗保险转移

处理条件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正常参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并按规定领取医疗保险卡(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申请转移医疗保险关系。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0号)第六条规定的参保人员,选择广州作为其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享受待遇的地点时,可申请将其他统筹地区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广州。

过程:

1。在线处理:

①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搜索“转续手续”,点击在线。

②在线弹出界面,在服务现场选择“广州市”,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在线办理界面。在线处理前,请仔细阅读服务指南。

注:只需选择“广州市”站点进行处理即可。其他区可能会出现因更新不同步而无法直接解决的问题。

③如果还没有正式登录,需要重新登录。

④进入处理界面后,第一步是信息自检,处理情况转到应用。咨询办理条件和资料要求后,填写经办人(电子政务登录人)信息和申请人(申请办理业务的参保人)信息。填写完信息后,单击保存和下一步。

⑤填表。详细阅读政策告知内容,确认申请人信息与上一步申请主体信息一致,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⑥上传资料。上传申请人身份证信息;如果是代理人,应同时上传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单击下一步。

⑦处理方法。选择处理方式和交付方式。这项业务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选择的大厅是受理申请的部门。单击确认提交。

⑧处理完成后,系统提示申请提交成功。注:未缴纳正常保险费用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不能在网上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如果符合转广州的条件,可以去中介前台办理。

2。现场处理:

①申请人准备好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2)通过业务窗口核实资料后,予以受理,制作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于5个工作日内送达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③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信息后,办理转出手续,并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险种变更信息表》发送至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相应分支机构;

④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接收并核实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手续;

⑤原参保地个人医疗账户余额转移到我市。在关系转移的基础上,在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实际到账的15个工作日内,将实际收到的资金注入申请人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卡(社会保障卡)。

3。现场处理的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或广州市医疗保险证(含社保卡、医保卡)原件;

②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

(3)基本医疗保险(合同)证明原件。

④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携带:委托人的社会医疗保险证明(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的,还需要提供:代理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广州市所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受理部门: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分中心(点击查看)

(二)医疗保险转出

处理条件:

1.办理此项业务前,参保人应已办理停止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手续。

2.参保人已在广州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的,可不再办理此项业务。

3.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广州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0号)第六条要求,可选择退休待遇享受地作为符合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条件的其他统筹地区,办理此项业务。

过程:

网络管理过程1: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搜索“保证”问题。(搜索范围选择“广州市”,经办部门选择“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在线办理界面,或者点击“物品查询”按钮后,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在线办理界面。

3.如果还没有正式登录,需要重新登录。

4.进入处理界面后,选择要处理的个人电脑号码,点击“处理”按钮。注:如果被保险人有多个个人电脑号,不符合办理转移业务的条件,则不允许网上办理业务。

5.阅读温馨提示,点击“确认”按钮。

6.选择个人账户办理方式(仅对单账户申请有效),选择后续正式转出业务的经办机构,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点击“确认”按钮。注意:如果该凭证已在代理机构前台进行过网上处理或打印,尚未正式进行转出流程,则无需录入。

7.系统生成基本医疗保险(联)凭证,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盖章打印”功能键,即时生成加盖网上业务专用章的PDF文件,可下载保存打印。

网络管理过程2:

1.下载并登录APP“穗好伴”;

2.登录后,点击底部的“做点事”;

3.在医疗保险一栏找到《保险凭证》的问题;

4.点击“出具保险凭证”进入办理界面。确认证件信息无误后,点击经办分中心的选择按钮,选择后续转出业务的经办分中心。单击查询键;

5.如果查询成功,可以生成并打印投保凭证(点击分享按钮,分享凭证文件保存)。

现场处理

1。处理程序:

申请人需准备好所需资料,前往广州医保中心各分中心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穗好办app等方式网上办理。,并立即满足要求。

2。处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广州市医疗保险证(含社保卡、医保卡)原件;

2.委托个人代理人的,还应携带:委托人的社会医疗保险证明(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请同时携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部门: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分中心(点击查看)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5078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