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个人住房,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功能描述:异地贷款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住房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处理地点
市区在洛阳市民之家5楼公积金窗口办理。
县(市)吉利区,由当地管理部门办理。
服务条件
申请异地贷款的缴存职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人家庭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家庭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3.住房套数与存贷款所在地贷款套数合并计算,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4.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中心)和洛阳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同意按照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担保方式对贷款进行担保;
6.符合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处理要求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及最近六个月缴存的原始明细账;
2.购房及公积金缴存地借款人家庭名下房产信息(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或部门间对应关系核实)。(包括未成年儿童);
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或《洛阳市关于报送个人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信息的补充通知》中规定和要求的贷款信息。
处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人申请贷款→中心支行受理贷款初审、审核、审批→签订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同时市住房房地产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柜台进行初审, 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和反担保抵押合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和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出具担保。
贷款额度
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20年7月13日起,单个职工向一个家庭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双职工向家庭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5万元;对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和个人账户余额限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核定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取最低值。
a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计算:月还款额=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50%;
b根据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贷款金额=(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算);
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自开户之日起正常汇出的账户余额为准。
3.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为15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核定为10万元。
4.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按占总房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额度。目前,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80%。
5.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男员工可以贷到65岁,女员工可以贷到60岁。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贷款利率
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国家法定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法定利率调整的,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次年1月1日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处理时限
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审查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后,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根据资金情况适时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