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结婚登记怎么办理

鬼冢虎怎么读2022-08-11  4

青岛跨省结婚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入口)

这是山东省民政厅发布的跨省婚姻办理通知,青岛可以参考办理业务。

一、投标条件

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外,双方当事人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或者在该省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如果双方不是山东省常住户口,但一方常住户口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

二。证书要求

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结婚登记的,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规范》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到期的,应当在预约前到公安部门办理签注换发手续。双方一方为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且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或者补办婚姻登记证的,继续按照各市婚姻登记“一证通办”试点政策执行。

三。处理时限

近日,国务院批准山东省为“跨省”婚姻登记试点省份,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开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安排,自2021年5月27日8时起,全省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开始受理省内跨市跨省婚姻登记预约申请。

四。处理方法

申请跨地区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初审通过后,即可在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业务。官方预约平台的入口是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和“爱山东”手机APP。如果通过其他平台预订,预订可能无效。

婚姻登记处将在每周的第一个工作日发放下周的预约号。

当事人应当上传文件和资料图片,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预约申请。上传的图片应真实有效,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完整清晰。

预约时,在一方经常居住地跨区、市或省登记结婚的一方,还应上传有效居住证照片或山东微警微信官方账号显示的居住证截图。

五、预订门票

爱山东APP:点击此处下载

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 点击此处进入。

山东微警务:点击此处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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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结婚需要的申请材料

(一)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他们因某种原因不能提交身份证,他们可以签发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

(3)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的陈述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法院的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推断)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陈述真实性的材料;相关材料不一致、无法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补正。

(四)当事人申报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法院生效的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推断)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申报真实性的材料。

(5)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部队颁发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6)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军人婚姻登记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

(7)双方提交双方近期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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