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021年5月10日至6月25日,参保单位可通过“厦税”网站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年缴费工资申报。
01如何确定企事业单位职工申报工资?
①企业参保职工:以上一自然年度(2020年1-12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1年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工资统计口径按照《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
②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已缴纳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职工,其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数为准。与人社部门数据不一致的,应于6月20日前向所属市、区社保中心提出修改申请;其他参保缴费工资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
③未纳入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的单位:按规定申报除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险种的缴费工资。
④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合同制员工:参照企业在职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工资。
02灵活就业个人需要申报吗?
灵活就业个人采取“不改不报”的原则。灵活就业个人缴费档次不变的,无需办理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将原缴费档次作为其2021年社会保险的缴费档次;
对于年度申报,2021年的社会保险以新申报的缴费档次为准。
03 2021年退休人员如何确定医保缴费工资?
纳入厦门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全额养老金的无需申报,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以上年度发放的月平均养老金作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拨基数。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纳入省级养老保险计划的参保单位,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发布的其退休人员2020年月平均养老金。
在厦门享受原事业单位待遇并由所在单位补偿的退休人员,除在厦门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养老金外,还应申报事业单位按月发放的补偿养老金。
04新增参保人需要每年申报吗?
5月1日至6月25日新增参保人员,如工资无变化,可不办理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将把增加时申报的工资作为2021年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
新员工以入职当月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工资。
05如何进行年度申报?
网上申报:参保单位可使用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点击电子税务局→社保业务→年缴费基数申报,办理在职或退休职工工资申报。
柜台办理:参保单位直接填写《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表》或《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灵活就业个人凭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档次变更手续。
06我可以修改我申报的工资误差吗?
6月25日前,如发现申报有误,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功能重新申报,或填写《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表》或《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更正,以最后一次工资申报为准。
07这次申报的缴费工资是2021年的缴费基数吗?
不一定。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年度申报后,由税务机关根据我市相关社保政策确定2021年各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根据市政府公布的缴费费率自动生成2021年社会保险月缴费额。
因此,参保单位可以在年度申报中按照实际工资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