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伤认定办理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二楼社保综合受理窗口F27窗口;
电话:0532-85761286 0532-12333
崂山区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新津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5楼G区社保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2-88898917
城阳区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市民中心24-25号窗口
电话:0532-66791616
西岸新区
地址:双竹路166号政务服务大厅4楼36、37号窗口。
电话:0532-86160357
胶州市
地址:青岛市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4楼综合服务大厅(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专场)综合受理29-32窗口。
电话:0532-82205958
莱西市
地址:莱西市烟台路79号2号楼一楼工伤鉴定科
电话:0532-66030210
平度市
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1号楼115室
电话:0532-883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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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申请的主体和时限
(一)用人单位申请时限: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职工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