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伤认定书

wtf是什么意思2022-08-10  9

青岛市工伤认定申请条件

应用条件

认定工伤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受理。

根据2021年9月30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规定(征求意见稿)》,

1.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含职业病诊断、鉴定复查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因特殊情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应当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延期申请,由工伤认定机构审核批准。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含职业病诊断鉴定复查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工伤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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