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体户口迁出手续流程


天津集体户口之间迁移落户办理指南2022

天津集体户口迁移

一、迁入新的单位集体户或相应的人才集体户

处理条件:

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户籍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将户口迁入新的单位集体户或相应的人才集体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和居民身份证;

2.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

3.单位(人才机构)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

处理地点:

向新单位(人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报告已落入集体户。

处理时间限制:

材料齐全,现场办理。

二。向社区集体户迁移

处理条件:

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登记的公民,在天津租房居住6个月以上。

加工材料:

1.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和居民身份证;

2.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3.承诺授权书。

处理地点:

房屋租赁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处理时间限制:

材料齐全,现场办理。

三。迁移到新学校的集体家庭

处理条件:

本市高校集体户毕业生继续在本市高校从事全日制教育。

申请人可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报。

加工材料:

1.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2.录取通知书。

处理地点:

新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

处理时间限制:

材料齐全,现场办理。

注:户籍在本市家庭户、社区集体户的公民,不受理迁入集体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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