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人应向新单位(人才)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申请条件:
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户籍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将户口迁入新的单位集体户或相应的人才集体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和居民身份证;
2.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
3.单位(人才机构)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
处理地点:
新单位(人才)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处理时间限制:
材料齐全,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