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口失业补助金是什么?
海口失业补贴领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就业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等文件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不因保险缴费年限而减少。
海南失业保险标准
或者高于或者等于本省一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8%支付;或低于或等于海口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按海口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