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补助金在哪里办理

情况说明模板2022-08-09  17

2021海口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海口失业补贴申请条件

2021年1月至6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新增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新增失业人员,继续领取失业补贴。

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不因保险缴费年限而减少。

海口失业保险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本人辞职后60日内,携带材料到参保地人力资源开发局领取失业救济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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