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鉴于新版(97版)护照的印制质量、防伪性能及签发技术要求等较旧版(92版)护照均有提高,护照印刷、制作材料、签发设备及管理等费用也需相应增加的实际情况,同意新版护照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100元,调整到每本200元(包括印制、签发、管理以及新技术开发研究等各项费用)。因丢失要求补发护照收费加倍,每本400元。
二、取消办理护照申请手续费。
参考资料: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405/t20140504_609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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