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流程

简易注销流程,第1张

一、正文回答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输入联络员和公司信息获取验证码,进入系统,点击简易注项选项,开始按指引操作;

2、打印一下文案填写好、股东签字再上传到系统,保存并公示,即可;

3、公示期完后,30天内及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正式注销。

二、分析

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不再提交清算报告,不再办理企业注销报纸公告。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合伙企业由合伙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由董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股东组织清算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三、正式注销,企业应当提交的材料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依法作出解散及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

4、企业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说明与承诺;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分析:企业注销简易流程是如下:1、成立清算组,确定并执行清算方案;2、清算期间,登报公示;3、注销社保账号;4、注销税务登记;5、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企业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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