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知识?

什么是知识?,第1张

知识是符合文明方向的,人类对物质世界以及精神世界探索的结果总和。

知识,也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界定。但知识的价值判断标准在于实用性,以能否让人类创造新物质,得到力量和权力等等为考量。

知识的概念是哲学认识论领域最为重要的一个概念, 有一个经典的定义来自于柏拉图:一条陈述能称得上是知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它一定是被验证过的,正确的,而且是被人们相信的。

这也是科学与非科学的区分标准。由此看来,知识属于文化,而文化是感性与知识上的升华,这就是知识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有关于知识的悖论是:知识如果不能改变行为,就没有用处;但是知识一旦改变了行为,知识本身就立刻失去意义——《未来简史》。

汉语词源

“知识”的“知”,字从矢从口,矢亦声。“矢”指“射箭”,“口”指“说话”。“矢”与“口”联合起来表示“说话像射箭,说对话像箭中靶心”。本义:说的很准(一语中的)。“不知”或“未知”就是指话没有说准,就好像射箭没有击中靶心。

箭有没有射准,可以由报靶员证实;话有没有说准,可以由公众检验。例:十八世纪英国天文学家哈雷声称他知道哈雷彗星的行为规律,并预报这颗彗星于1759年重新出现。后在1759年1月21日,人们果然又一次看到这颗彗星。哈雷说的很准,这就是“知”。

知识是符合文明方向的,人类对物质世界以及精神世界探索的结果总和。知识,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界定。但知识的价值判断标准在于实用性,以能否让人类创造新物质,得到力量和权力等等为考量。

知识是对某个主题确信的认识,并且这些认识拥有潜在的能力为特定目的而使用。意指透过经验或联想,而能够熟悉进而了解某件事情;这种事实或状态就称为知识,其包括认识或了解某种科学、艺术或技巧。

此外,亦指透过研究、调查、观察或经验而获得的一整套知识或一系列资讯。认知事物的能力是哲学中充满争议的中心议题之一,并且拥有它自己的分支—知识论。从更加实用的层次来看,知识通常被某些人的群体所共享,在这种情况下,知识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操作和管理。

扩展资料:

情境知识是关于特定情景的知识。想象两种非常相似的蘑菇,它们分别生长于山峰的不同的一侧,一种是有营养的,另一种是有毒的;在山峰这一侧获得的食用蘑菇的知识,并不适用于在山峰另一侧使用。

通过诸如试错法这样的方法来产生的知识,或者通过经验来学习到的知识,都倾向于是一种情境知识。而通过科学方法产生的知识比其他方法产生的知识更加不情景化,这也是科学方法的优点之一。

情境知识通常嵌入在一种语言、文化或者传统中。有一种观点对文化帝国主义进行批判,认为全球单一文化(monoculture)的上升导致了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的消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知识

知识的定义

知识到底是什么,目前仍然有争议。我国对知识的定义一般是从哲学角度作出的,如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知识”条目是这样表述的:“所谓知识,就它反映的内容而言,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就它的反映活动形式而言,有时表现为主体对事物的感性知觉或表象,属于感性知识,有时表现为关于事物的概念或规律,属于理性知识。”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知识是主客体相互统一的产物。它来源于外部世界,所以知识是客观的;但是知识本身并不是客观现实,而是事物的特征与联系在人脑中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一种主观表征,知识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通过人脑的反映活动而产生的。

上述定义为我们讨论知识的内涵提供了哲学基础。但宏观的哲学反映论的认识还需要从个体认知角度进行具体化,这样才能有效地用以指导学校的具体教学。

知识的分类

按现代认知心理学的理解,知识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可以分为两类,即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

1.陈述性知识

陈述性知识是描述客观事物的特点及关系的知识,也称为描述性知识。陈述性知识主要包括三种不同水平:符号表征、概念、命题。

符号表征是最简单的陈述性知识。所谓符号表征就指代表一定事物的符号。例如学生所学习的英语单词的词形、数学中的数字、物理公式中的符号、化学元素的符号等,都是符号表征。

概念是对一类事物本质特征的反映,是较为复杂的陈述性知识。

命题是对事物之间关系的陈述,是最复杂的陈述性知识。命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非概括性命题,只表示两个以上的特殊事物之间的关系。另一类命题表示若干事物或性质之间的关系,这类命题叫概括,如“圆的直径是它的半径的两倍”,这里的倍数关系是普遍的关系。

2.程序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是一套关于办事的操作步骤和过程的知识,也称操作性知识。这类知识主要用来解决“做什么”和“如何做”的问题,可用来进行操作和实践。

策略性知识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程序性知识。它是关于认识活动的方法和技巧的知识。例如,“如何有效记忆?”“如何明确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向?”等等。

与哲学不同,认知心理学是从知识的来源、个体知识的产生过程及表征形式等角度对知识进行研究的。例如,皮亚杰认为,经验(即知识)来源于个体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这种经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物理经验,它来自外部世界,是个体作用于客体而获得的关于客观事物及其联系认识;另一类是逻辑——数学经验,它来自主体的动作,是个体理解动作与动作之间相互协调的结果。如儿童通过摆弄物体,获得关于数量守恒的经验,学生通过数学推理获得关于数学原理的认识。皮亚杰对知识的定义是从个体知识的产生过程来表述的。布卢姆在《教育目标分类学》中认为知识是“对具体事物和普遍原理的回忆,对方法和过程的回忆,或者对一种模式、结构或框架的回忆”,这是从知识所包含的内容的角度说的,属于一种现象描述。

我们认为,在理解知识的含义时,有必要把作为人类社会共同财富的知识与作为个体头脑中的知识区分开来。人类社会的知识是客观存在的,但个体头脑中的知识并不是客观现实本身,而是个体的一种主观表征,即人脑中的知识结构,它既包括感觉、知觉、表象等,又包括概念、命题、图式,它们分别标志着个体对客观事物反应的不同广度和深度,这是通过个体的认知活动而形成的。一般来说,个体的知识以从具体到抽象的层次网络结构(认知结构)的形式存储于大脑之中。哲学主要对人类社会共同知识的性质进行研究,心理学则主要对个体知识的性质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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